诊疗经过
患儿母亲陈某于20XX年X月12日因停经9+月入住怀化市XXX医院待产,入院诊断:1、宫内孕37+W、双活胎;2、先兆临产;3、高危妊娠。20XX年X月13日行B超检查,B超诊断意见:(1)宫内双胎妊娠、活胎;(2)胎位:LOA,RSA;(3)、胎头、胎心率、律、脊柱未见明显异常;(3)胎盘成熟度Ⅰ—Ⅱ;(4)、羊水较少。显示胎儿正常。20XX年X月14日在连硬外麻下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,娩出两活男婴。其中后娩出的胎儿即本事件当事人,手术记录单记录为臀位,出生时全身发钳。
患儿于20XX年X月16日因反应差一日转入儿科,当日CT显示脑缺血缺氧性脑病、蛛网膜下腔出血。20XX年X月2日患儿出院,出院诊断:HIE、新生儿肺炎、足月低体重儿。
20XX年至20XX年七年间,患儿因发作性抽搐多次到北京协和医院、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等医院求医,无明显效果。
20XX年XX月XX日入住湖南省XXX医院,20XX年XX月5日出院,出院诊断:难治性癫痫(全面阵挛发作)。
主要争议点:
一、医方对陈某病情重视不够,拖延手术时机,导致胎儿宫内窘迫,是造成患儿蛛网膜下腔出血、脑缺血缺氧性脑病的直接原因。
1、陈某入院时两胎儿皆正常,当天家属即要求行剖宫产术,同时有行剖宫产指症:多胎妊娠、高危妊娠、胎位不正等(见再入院记录),医方却要求产妇先自行阴道分娩, 20XX年X月14日上午出现胎儿窘迫(见手术记录、陈某特别护理记录单第一页)后才行剖宫产术。
2、医方产前检查不全面。陈某入院后,医方下达了骨盆测量医嘱,但未进行骨盆测量。骨盆测量是待产孕妇必须进行的一项检查,对于产妇采取何种方式分娩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,医方在未对孕妇进行骨盆测量的情形下,要求产妇自行从阴道试分娩,是严重的过失行为。(见再入院记录、妊娠记录)
3、陈某入院后医方对胎儿监测不力,未及时发现胎儿窘迫。多胎妊娠要求临产后行胎心监护,产妇入院时已经诊断先兆临产,入院后一直有不规则宫缩,20XX年X月13日21时15分见红、20XX年X月14日1时50分出现有规律宫缩,3时50分自然破膜,医方于20XX年X月14日3时30分有胎儿心电监护的医嘱(见临时医嘱单第1页),但是没有进行胎儿心电监护,医方未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窘迫。
二、医方疏于观察,未针对胎儿窘迫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,导致了损害后果的扩大。
1、胎儿有宫内窘迫,胎儿娩出时全身皮肤发钳,娩出时仅1800g,为低体重儿,这些症状未引起医方重视,医方仅进行两次阿氏评分后,就未再进行评分、亦未给予进一步的检查与观测。
2、新生儿护理存在严重不足。新生儿护理记录单显示,医方的新生儿护理不符合常规要求:(1)、患儿有宫内窘迫史,应该有特护记录及详细的病程记录,医方无;(2)、根据护理常规,新生儿初生24小时内必须记录每次喂奶量,医方日常护理记录无奶量记录;(3)、患儿出生后即放入早产儿微电脑自动控温保温箱,但是无相关的护理记录;(4)、常规要求测体重每天一次,若生理体重下降6%以上,应报告医师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,但医方未监测患儿体重。
3、医方观察病情不仔细。20XX年X月14日全天,患儿哭闹严重,患方家属向值班护理反映,护士答复:婴儿哭闹很正常。20XX年X月15日患儿病情继续恶化无力哭闹了,患者家属向值班护士反映,护士答复:婴儿哭,你们说不正常,找我们,现在不哭了也说不正常,也找我们,要怎么样才对?患儿20XX年X月15日上午已经是吮吸无力、呼吸表浅、不哭等反应差,而新生儿的日常护理记录皆为正常。医方根本未引起应有的重视,未仔细观察患儿病情。
医方的上述过错导致了患儿未得到及时的救治,病情进一步恶化。
综上所述,患方认为:陈某入院检查时胎儿一切正常,由于医方的严重过错,直接导致了胎儿宫内窘迫;在行剖宫产娩出胎儿后,医方未尽到应有的专家注意义务,对新生儿病情未予以足够的重视,未进一步检查确诊,亦未严密观察病情变化,直接导致了患儿病情恶化,致使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。医方存在重大过错,过错与损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已经构成医疗事故,医方应该为此承担全部责任。
请医学会各位专家,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善良之心,就上述争议点进行考察,维护医疗行为的严谨与神圣性,还患者以公道。
陈述人:
法定代理人:
年 月 日